只是因为看了几眼手机,就下定了分手的决心——网络时代,手机聊天记录已成为感情试金石?娱乐明星罗某某和前女友周某某的分手信承包了这两天的热搜,你是否还在追罗某某“时间管理”的瓜,是否还在等着分手信所说的手机聊天记录?有心人却在新闻事件后注意到一门超酷的学科“证据学”! 以前我们说证据讲的是“白纸黑字”,现在不一样了。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网购记录……这些互联网时代留存的电子证据,也可以成为呈堂证供,被法院采信,关键就在于它是否经过了证据保全公证,它的证明力是否有法律效力。 深圳公证处公证员雷达就是证据保全方面的专家。4月23日,深圳公证处和深圳新闻网联合开设的“我的公证员朋友”第一期直播,雷达公证员就是主讲人。他告诉记者,证据学上公证证据的证明力体现在证据的客观性与关联性之上,但是“并非意味着公证书中所证明的法律事实,法院就必须采信。法院依然要对该证据进行审查”。 (“我的公证员朋友”第一期直播回放地址:证据保全公证,知识产权维权利器)
5G时代来临,数字版权认证、时间戳、网络直播、实时监控、大数据、云存储等电子技术的成熟于发展,都对传统公证行业带来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修改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信息、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视频、音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都属于电子证据。 很多人想知道,删除的电子证据还能恢复吗?雷达公证员表示,这属于技术性问题,是能做到恢复的。“但是对过程进行公证需要请有资质的专家,可对恢复过程进行保全。” 了解了电子数据的分类和证据保存的可操作性,我们就直达主题,请雷达公证员向大家展示公证处公证员们是如何完成电子商务中的网购公证,微信内容(公众号、聊天记录、网购),电子邮件以及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的证据保存公证。
二○一七年五月XX日在我处,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某大厦1楼,在本公证员和本处公证人员李伟的现场监督下,食堂承包王xx现场从快递员处取得包裹1个,申通快递,快递单号:33303。收到包裹后,由王XX对所收取的包裹现场打开,并使用其手机对上述包裹的外包装及包裹中的产品进行拍照,共得照片4张(照片附本公证书后)。 申请人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王xx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向我处申请保全证据。
C、打开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并打印,注意内容、时间、保存位置。如有删减,对方可申请鉴定或向相关运营商或公司调查。
雷达公证员告诉记者,对于电子邮件公证,由于要输入账号、密码,为保证使用者是本人或合法授权人,需要有申请人的承诺书,承诺其使用权合法。 在做电子邮件公证时,一般要在公证处电脑上操作,公证处电脑会经常进行清洁性整理。 电子邮件公证中邮件管理客户端软件“outlook”“Foxmail”中保存的邮件,可以在公证处电脑下载相关软件打开,如果不能打开,使用申请人的电脑在更为严格的清洁性审查下才能做。 相关设备首先进行“洁净性”检查的步骤在很多案件中意义非同小可。说到这里,相信你也非常想知道,电脑的洁净性如何实现?雷达公证员解释说,简单的就是在intent选项中删除这样一些痕迹表单等,或用360软件清洁。复杂点的就要让更专业的电脑技术人员用跟专业的软件来清洁。“一般浏览网页我们就是按简单点方式操作下再重启次电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李x于二○一七年二月十日下午,会同申请人的员工李x在深圳市X室,由李x使用一台笔记本电脑连接上公证处无线网络,李x在该电脑上进行了如下操作: 1、开启笔记本电脑,进入Windows操作系统,在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桌面上新建一个word文档,使用所操作笔记本电脑键盘上的“Fn”及“PrntScrn”键对该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桌面所显示的内容进行拷屏后粘贴到该新建的word文档中; 2、点击电脑屏幕所示页面下方任务栏中的“Outlook2013”图标,进入相对应页面,对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显示内容现场拷屏后打印; 3、打开“Outlook2013”以后,进入相对应页面,对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显示内容现场拷屏后打印; 4、点击第2页所示页面中“Case”进入相对应页面,对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显示内容现场拷屏后打印。 录音(录像)公证:使用公证处电线、首先要求使用公证处的电线、如果使用个人手机通话,需要证明手机绑定的电话号码为申请人使用本人身份证办理。可先通过营业部查询。 刘的拨打电话及通话过程,均由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李X现场监督并摄像,摄像所得结果即时刻录制成光盘,光盘由本公证处封存后交申请人保存。
而对于侧重于“保全行为”的“公证证据保全”,由于证明保全过程,证据证明力有限,所以法院对于公证证据保全过程中未证明的事实,则一般不会过于苛求。 雷达,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6年7月至2008年12月,深圳公证处从事公证员工作;2009年1月至今,深圳公证处资深公证员,国家二级公证员;2013年10月至今,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研究和指导委员会委员2017年9月2018年9月,深圳公证协会信息化管理委员会主任;2017年3月至今,深圳公证处案件复审委员会委员。 |